原标题:罗映辉递交抗诉书
20日,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“碾轧协警案”一审宣判,被告人罗国华将协警罗映辉撞伤,构成故意伤害罪,判有期徒刑7年(曾报道)。
昨天记者获悉,被害人罗映辉递交了抗诉申请书,被告人罗国华也已递交上诉书。
昨天,罗映辉向合肥市人民检察院递交了《提请抗诉申请书》,检察院受理了其递交的申请书。罗映辉在抗诉书中认为,法院一审判决对该案的定性存在错误,罗国华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。
“我最希望的是检察院能够接受我的抗诉申请,提出抗诉,二审时法院能改变该案的定性,将‘故意伤害罪’更改为‘故意杀人罪’。”罗映辉表示。
记者从罗国华律师处获悉,罗国华也提出了上诉。据透露,罗国华共提出“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错误、一审判决对案件事实的定性错误、一审量刑过重”等三点意见,希望二审法院依法改判或撤销原判发回重审。(袁星红)